《华蓥市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解读
文件:华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蓥市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的通知
2022年9月30日,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华蓥市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华府办规〔2022〕2号)(以下简称《政策》),现将《政策》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广安市委、市政府“拼经济搞建设”决策部署,帮助和支持工业企业破解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充分发挥政策措施激励导向作用,推动华蓥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政策。
二、起草程序
《政策》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起草,经过广泛调研,公开征求市科数局、华蓥山经开区、市经济合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和人行华蓥市支行等单位意见,多次修改后形成送审稿,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市政府办公室正式行文印发。
三、主要内容
《政策》共十条,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条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市内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2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工业企业给予奖励,对入选四川省“贡嘎培优”企业给予奖励,对在华蓥设立企业总部且直接经济贡献额度达到一定标准的进行奖励。
第二条支持主导产业强链补链。对市内玄武岩连续纤维及其制品生产企业签订单笔和产值增长进行奖励,鼓励市内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玄武岩连续纤维企业相互配套,给予采购金额一定比例的奖励。
第三条支持企业升规上市。对市内新纳入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奖励,对纳入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的企业给予奖励,对上市、首次在“新三板”挂牌、北交所上市的企业给予奖励。
第四条支持科研创新。对市内科研平台、科研人才和科研成果的奖励。
第五条着力招引重大项目。对引进项目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并对项目引进者进行奖励。
第六条强化金融支持。健全银企对接机制,每月组织召开银企对接会,扩大“园保贷”支持范围,鼓励银行发放“制惠贷”等政策措施。
第七条全力减负降成本。对应急发电设备、发电油耗给予补贴,对电子信息企业物流运输给予补贴,对就业人数稳定在200人以上且逐年增长10%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
第八条建强产业发展平台。每年新增国有用地指标不少于50%用于工业,对新招引企业拿地自建且亩均投资强度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补贴,推进园区“建管运”分离改革。
第九条优化营商环境。定期开展书记市长“企业家接待日”活动,建立市级分管领导及部门联系重点企业制度,每年评选和表扬一批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优秀员工,在华蓥山经开区设立政务服务分中心,对行业协会或产业联盟给予经费支持。
第十条强化工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主要包括设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战线干部使用激励等政策措施。
《政策》于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由华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